常山法院地址: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马路155号
芳村法庭地址:浙江省常山县芳村镇
红旗岗法庭地址:浙江省常山县球川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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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指南之六
民事诉讼当事人须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,当事人进行诉讼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1、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。
2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,对伪造、毁灭证据、以暴力、威胁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、购买、胁迫他人作伪证的,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。
3、当事人必须接受传唤。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。可以拘传。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对原告可以按撤诉处理,对被告可以缺席判决。
4、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,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,可以予以训试,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、拘留。人民法院对哄闹、冲击法庭、侮辱、诽谤、威胁、殴打审判人员,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、拘留。
5、当事人应当签收诉讼文书,如拒绝接收,人民法院依法留置送达。
6、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,必须自觉履行,逾期不履行的,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。
7、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跟审判人员说情、送礼、请吃,违者将给予批评教育,所送礼物一律没收缴公,情节严重的,按有关规定,给予严肃处理。
8、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(1)涉及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的;(2)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;(3)以调解方式结案的;(4)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。
信息来源:常山法院